网站地图设为主页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关于本站繁體中文

关于申报2011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-08-15     来源:     【字体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结合当前我市人居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实际,为进一步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扶持力度,现继续开展2011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,受理时间为815-821日。

各申报单位须在受理时间内完成现场申报和网上申报。现场申报请按《2011年度环保专项资金申报指南》要求,准备申报材料,装订一式三份,报送至市民中心B区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市人居环境委窗口;网上申报在“深圳人居环境网-在线办事-行政许可-非行政许可事项-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审批”登陆完成填报。逾期未同时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2011年度环保专项资金申报指南

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

相关内容: